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
日期:2023-06-05  发布人:艺术设计学院  浏览量:398

根据汉口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专业实际,现将本次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转专业原则

在学生自主、自愿的基础上,学院按照学校要求以及学院专业特点,在规定时间内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考核,择优录取。

二、转专业比例

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如下:

序号 专业名称 层次 转入人数上限 备注(转入专业限制)
1 环境设计 本科 5  
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5  

三、考核方式

笔试+面试相结合

四、考核内容

专业基础知识、基本能力和专业思想情况

五、考核安排

笔试考核时间:2023年688:30-11:30

笔试考试地点:二号教学楼G2115

面试考核时间:2023年6815:00-17:00

面试考试地点:二号教学楼G2115

六、考核要求

学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,带黑色笔;自带素描画笔工具。

七、考核小组名单

    长:王梦林

  长:吴焜、初月明

工作人员:张惟卓、于若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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