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
日期:2023-06-05 发布人:艺术设计学院 浏览量:398
根据汉口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专业实际,现将本次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转专业原则
在学生自主、自愿的基础上,学院按照学校要求以及学院专业特点,在规定时间内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考核,择优录取。
二、转专业比例
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如下:
序号 | 专业名称 | 层次 | 转入人数上限 | 备注(转入专业限制) |
1 | 环境设计 | 本科 | 5 | |
2 | 视觉传达设计 | 本科 | 5 |
三、考核方式
笔试+面试相结合
四、考核内容
专业基础知识、基本能力和专业思想情况
五、考核安排
笔试考核时间:2023年6月8日8:30-11:30
笔试考试地点:二号教学楼G2115
面试考核时间:2023年6月8日15:00-17:00
面试考试地点:二号教学楼G2115
六、考核要求
学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,带黑色笔;自带素描画笔工具。
七、考核小组名单
组 长:王梦林
副 组 长:吴焜、初月明
工作人员:张惟卓、于若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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