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
日期:2024-05-28 发布人:艺术设计学院 浏览量:286
根据汉口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专业实际,现将本次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转专业原则
在学生自主、自愿的基础上,学院按照学校要求以及学院专业特点,在规定时间内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考核,择优录取。
二、转专业比例
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如下:
序号 | 专业名称 | 层次 | 转入人数上限 | 备注(转入专业限制) |
1 | 环境设计 | 本科 | 2 | |
2 | 视觉传达设计 | 本科 | 5 | |
3 | 产品设计 | 本科 | 2 | |
4 | 广告艺术设计 | 专科 | 1 | |
5 | 艺术设计 | 专科 | 2 |
三、考核方式
笔试+面试
四、考核内容
基础绘画能力、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思想情况
五、考核安排
笔试考核时间:2024年6月7日8:30-11:30
笔试考试地点:二号教学楼2608
面试考核时间:2024年6月7日15:00-17:00
面试考试地点:二号教学楼2608
六、考核要求
学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,带黑色笔;自带素描绘画工具。
七、考核小组名单
组 长:王梦林
副 组 长:吴焜、初月明
工作人员:张惟卓、于若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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