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口学院艺术设计学院
系主(副)任主任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本系的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等工作。
二、制订本系的学科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,经学术委员会审定,上报学院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完成。
三、负责本系的教学评估、课程群建设、达标达优课的建设,协助学院制订、修订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,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并组织落实执行。
四、组织本系的开学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检查教师的备课、授课情况,并作记载。
五、负责组织做好与本系专业有关的教材征订工作,并上报院长审批。
六、协助核查各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,负责每学期教师的课程安排工作并监督执行。
七、负责本系老师调研工作。本系老师调研需由系主任审核签字,各系每天只有一个调研名额,严格遵循32课时一次调研。64课时二次调研。
八、负责审核本系教师申报的教学、科研项目,负责制订本系的科研计划。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,邀请专家、学者来学院讲学,加强学术交流
九、负责召集本系老师每月一次的例会,进行教学、科研研究与交流活动,并做好记录。传达与沟通上级精神、反映教师意见和建议。
十、负责本系精神文明建设,树立教书育人、健康向上、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。督促各位教师按时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十一、负责本系教职工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,协同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
十二、负责收集、审核本系任课教师教学资料(教学计划进度表,双向细目表、试卷AB卷及标答、试卷的批改、成绩表、质量分析表、作业光盘等)。对各类须经系主任签字的教学资料须经本人亲自签字,不得遗漏、代签。收集整理完后交由院系教秘存档。
十三、组织并完成本系教职工的考核工作。
十四、组织和指导本系重点专业建设和优质课程建设
十五、协助并组织完成暑期招生工作
十六、协助并组织完成毕业生的毕业论文,毕业设计分配及完成工作。
十七.协助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。
注:任期两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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